企业租用个人车辆的税务问题

企业租用个人车辆的税务问题

企业租用个人车辆的税务问题百度

属于租赁行为。企业发生的租赁费用可凭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租用个人车辆并支付给员工租金等费用。而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用车相关费用及由此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需分别情况处置。

企业租金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一)企业与个人未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员工所得须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与个人应进行如下处置。二)企业与个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员工应就其取得的租赁收入分别按“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和“财富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及《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规定。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号)规定,2.对于企业所得税。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平安费等不得税前扣除。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待租赁个人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企业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折旧费用均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车辆发生费用需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方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另外:企业租赁的房屋,是企业到地税开的发票,并交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不过发票户头是出租方的,费用由企业负担,这些费用怎么下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