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集团有限公司地产项目员工入股方案

XXXX集团有限公司地产项目员工入股方案

XXXX集团有限公司“ ”

地产开发项目员工入股协议书

甲 方:XXXX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职 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构建公司利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和战斗力,甲方决定允许公司员工入股“ ”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入股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持股方式

1、员工的项目股权由员工出资购股和公司激励配股两部分组成。

(2)激励配股是指公司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及员工配发的项目股权,激励股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持股员工仅享有分红权,且只有当项目利润达到目标值时,激励部分的股权才可以享受分红权利。

(3)为充分体现本入股协议的员工福利性质,确保乙方收益,当项目出现亏损时,甲方按 2 ‰的月利支付乙方现金购股金额的利息并偿还股本金;当项目出现盈利时,甲方依然按 1 ‰的月利支付乙方现金购股金额的利息并偿还股本金,同时乙方依然享受股权分红。

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 项目概况

“ ”开发项目位于 ,项目用地面积 亩,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 平方米,地下面积 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 万元。

第三条 股权限额及股本金

1、项目预计总股本金为 万元,股权激励限额为总股本金的 %,股权金额为 万元,总体股权金额中现金购股占股权金额的80%,激励配股占股权金额的20%,即总体股权金额中现金股权与激励股权的比例为4:1,个人总体现金出资购股金额为 万元,具体个人激励股权的配比由甲方依据乙方在本项目中的岗位、工作表现及在公司中的贡献价值等因素确定。

2、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还需追加投资的,追加部分由甲方负责,双方所占股权比例不变。

第四条 乙方现金股权和激励股权占比

甲方依据乙方在本项目中的岗位、工作表现及在公司中的贡献价值等因素,授予乙方一定数量的项目激励股权,但乙方须进行现金购股,现金购股与激励股权的比例原则按下表《员工项目入股层级岗位分配表》确定:

档类 层级岗位 现金购股限额 激励配股 一类 集团总部部门副总监级以上人员、项目副总级以上人员 40%平均分配 现金购股金额×20% 二类 集团部门正副经理或部门负责人、项目各部门正副经理 20%平均分配 现金购股金额×20% 三类 公司其他员工 40%平均分配 现金购股金额×20% 注:原则上各层级岗位的现金购股限额按上表确定,若通过现金购股认购后,某一层级的现金购股额度剩余,甲方可进行购股限额调剂,调剂后的激励配股按增持股份人的层级配股。另外,只有进行现金购股的员工,才能享受对应额度的激励配股。

第五条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 万元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账户,详情如下: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乙方现金购股部分占项目总股份的 %。

2、激励股权部分:甲方以乙方现金购股股份的25%无偿配给乙方项目激励股份共股,占项目总股份的 %,该激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股比例享受分红。

第六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共担

1、当项目净利润率(用“P”表示,下同)P≥15%时,乙方享有现金购股和激励股权的利润分红权;

2、当项目净利润率10%≤P<15%时,乙方仅享有现金购股股权,并按此股权比例进行利润分红,取消激励配股部分的分红权;

3、当项目亏损时,为确保乙方利益不会因此受损失,亏损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股本金退出时间、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

净利润,是指在项目收入总额中扣除拿地成本、设计成本、施工成本、营销成本、管理人员工资、管理费用、公关接待费用及税费等所有应支出费用后的项目利润留存。

1、股本金退还:当项目销售收入达到8000万元时,甲方退还乙方股本金,利息及分红至项目结算时支付与分配。

2、结算时点: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内进行收益结算。

3、结算方法和分红日期:进行收益结算时,按以下方法进行结算和分红。

(1)项目全部销售完毕,扣除相应税费后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和分红,若税收未清算完毕,则留存预估应缴税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待项目税收清算完毕后进行结算分红。

(2)项目留有库存

现金部分按照持股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存量房部分继续由甲方销售,期限为一年,一年届满时按销售完成的现金扣除相关税费后进行现金分红。

按上条销售期届满后仍有库存时,乙方可选择继续由甲方销售后分红或按前一年同类型房价的90%折价结算库存房产,由甲方视乙方持股比例情况,以现金或库存房分红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分红。

甲方保有资产,若甲方不因销售原因保有资产,甲方保有资产部分按甲方确定保有资产时点的同类型销售房价进行结算分红。

第八条 激励股权的收回

甲方拟配置给乙方的激励股份,与乙方的工作业绩、道德品质、职业操守等有密切关系,乙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甲方有权收回配置给乙方的激励股权。

1、项目净利润低于15%(不含15%)

2、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含交通安全事故)

3、与当地群众发生较大冲突

4、未按公司要求工期完工

5、项目单位工程质量未一次性验收通过

6、项目信息资料收集不完整,给项目结算造成困难

7、乙方出现道德问题,恶意串通、里应外合、欺下瞒上、损公肥私,或对存在的问题隐瞒不报等损害公司及项目利益的行为,甲方除收回乙方的激励股权外,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配给乙方的激励股权即由甲方全部收回。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辞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激励股权的调整

甲方给乙方的激励股权与乙方岗位有直接关系,若甲方因乙方工作能力原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甲方配给乙方的激励股权按《员工项目入股层级岗位分配表》相应岗位配给比例进行调整。

第十条 出资购股的退出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如在项目销售额未达退还股本金的节点情况下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应按乙方原现金购股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并按2‰的月利支付利息与乙方,激励配股部分甲方无偿收回;如在项目销售额已达退还股本金的节点且退还乙方股本金但未达到项目结算的情况下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除按2‰的月利支付利息与乙方外,应按退还股本金的节点销售额8000万元的10%利润率计算乙方现金购股股权的分红,原激励配股部分不予计算分红,单独给乙方进行结算。

2、如因乙方出现道德问题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有权以其所持股份价值抵扣赔偿并起诉乙方。如乙方所持股份价值抵扣赔偿甲方损失后有剩余,甲方应将剩余部分以现金形式退还乙方;如乙方所持股份价值不足以抵扣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的追偿权利。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作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无条件购回乙方所持股份,购回股份金额为乙方所持现金股份和激励股份价值的2倍,并按2‰的月利支付利息与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被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履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查阅项目的会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2、乙方有权对项目的经营发表意见或建议,并有权按所占的股份比例进行表决。

3、甲方保证项目的财务核算遵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绝不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并向乙方公开核算结果。

第十四条 以上协议条款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XXXX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